更胜黎明前的琉璃色(张维用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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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读《颜山杂记·卷四·物产》,有“灌长氏曰:吾观于乡,而知择术之必慎,择业之必精也。当明之末,庚辰、辛巳间,江北旱灾,琉璃之家,死者什九,非以其无用器也?若其在时和清宴,亦可以观人情矣。彼瓷、炭,用物也,其行不越数百里;丹、矾、赤土,用舍半之,其行千里;琉璃,无用器也,然且北至燕,南至北粤,东至高丽,西至河外,其行万里。彼物情之不齐亦独何哉?其用弥寡,其行弥远。”不禁有所思,琉璃何以成为阁老眼中的“无用器”?琉璃又何以“其用弥寡,其行弥远”?找到这个答案,最便捷的方法,就是进入张维用先生的“琉璃观”,从《“真假琉璃”之说》里寻找思路端倪。

2、张维用(1941—2021),出生于江苏连云港,幼年随母亲至博山。1961年进入博山美术琉璃厂,先习内画,后从事琉璃雕琢设计和制作。先后担任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鼻烟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鼻烟壶专业委员会会刊《烟壶》主编、青岛大学美术学院客座教授等职务,被评为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山东省高级工艺美术师等。张维用先生多年来致力于中国琉璃史的研究,尤其是对博山琉璃历史的研究堪称详备。所著《博山琉璃》等著作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也是众多博山琉璃研究者的必备参考书目。

3、依我对琉璃的认识,坚信最早的琉璃出现以后,是作为玉石的身价被同等对待的,因而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琉璃被钦定为皇族朝臣专用。张维用先生的《“真假琉璃”之说》,从一个更具辨识价值的角度,论证了几千年来琉璃概念的混乱、直到孙廷铨《颜山杂记》问世,“真假琉璃”之说才一锤定音、尘埃落定这一纷繁过程。值得每一个博山人静下心来,仔细阅读。重读《“真假琉璃”之说》的过程,也是我重温张维用先生“琉璃观”的过程,从中大有获益。

4、尽管西汉桓宽的《盐铁论》、东汉班固的《汉书·西域传》出现了流离、璧流离一词,先生认为琉璃还是从《尚书·禹贡》中的璆琳转化而来。璆是美玉,琳也是美玉。后来出现了人工烧造的琉璃,形态色泽酷似璆琳,便以璆琳名之,语音演变过程中,璆琳变成了流离,这个词汇一直使用到汉代,才出现了琉璃。《盐铁论》说,“……是以骡驴骆驼衔尾入塞……而璧玉、珊瑚、琉璃咸为国之宝。”这个演变过程当中,琉璃还衍生出其它一些别名,但没有撼动琉璃的正宗地位,如吠琉璃、毗琉璃(唐代僧人玄应《一切经音义中》),水精(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论仙》),药玉(宋代苏轼《独酌试药玉滑盏有怀诸君子》)。其中药玉沿用至明代。元代,琉璃又有瓘玉称谓(明代曹昭《格古要论》),还有硝子、料。到了大清康熙养心阁造办处兴建琉璃厂,设琉璃工厂,所产出品一律冠以玻璃,但琉璃一词在博山地区纹丝不动地流传下来,以示正宗正脉,不还价,不妥协,不容置喙。

5、接下来,是辨析“真假琉璃”之说。

6、诚然,《尚书·禹贡》中的璆琳确指美玉。春秋时代出现最早的人工烧造琉璃,但工艺难度大,一定出产极少,弥为珍贵,非王族不能得见。同在《尚书·禹贡》中,有这样的描述:“璆琳琅玕者,此则土地所生,真玉珠也。鱼蚌之珠与《禹贡》琅玕皆真珠也。然而道人消烁五石,作五色之玉,比之真玉,光不殊别。”(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昔始皇为冢,敛天下瑰异,生殉工人,倾远方奇宝于冢中,为江海川渎及列山岳之形。以沙棠沉檀为舟楫,金银为凫雁,以琉璃杂宝为龟鱼。”(东晋王嘉《拾遗记·卷五》)这里的龟鱼显然是本土琉璃。西域通达之后,域外诸国不断贡输琉璃等宝物进入皇宫,愈显其珍,世人遂愈坚信琉璃乃天生自然之物,对人工制造的琉璃坚称假琉璃。到了东晋,被英国大学李约瑟教授称为最伟大的博物学家葛洪,实在无法保持沉默,以忿忿然的语气对“真假琉璃”一说展开论辩:

7、“外国作水精碗,实是合五种灰以作之,今交、广多有得其法而铸作之者。今以此语俗人,殊不肯信,乃云水精本自然之物,玉石之类。况于世间幸有自然之金,俗人当何信其有可作之理哉?愚人乃不信黄丹及胡粉是化铅所作,又不信駏骡驴马所生,云物各自有种,况乎难知之事哉!夫所见少则所怪多,世之常也。信哉此言。其事虽天之明,而人处覆甑之下,焉识至言哉!”(《抱朴子·内篇》)

8、唐代,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一个高峰,“真假琉璃”问题应当迎刃而解,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张维用先生找到了训诂大家颜师古对《汉书》的一条批注,再一次确认了舶来琉璃是真琉璃,天然琉璃,本土琉璃是假琉璃,人工制造的琉璃。这条加在《汉书·西域传》“罽(jì用毛做成的毡子一类的东西)宾国……出封牛……珊瑚、虎魄、璧流离”段后的注文是:

9、师古曰:《魏略》云,大秦国出赤、白、黑、黄、青、绿、缥、绀、红、紫十种琉璃……此盖自然之物,采泽光润,逾于众玉,其色不恒。今俗所用,皆销冶石汁,加以众药,灌而为之,尤虚脆不贞,实非真物也。

10、陈藏器是一位唐代药物学家,本可以窥见琉璃本质,然而遗憾的是,他也认为琉璃“生土中”:“玻璃,西国之宝也,玉石之类,生土中,或言千年冰所化,亦未必然。”(《本草拾遗》)

11、于是,颜师古、陈藏器这两位学术权威,终于把“真假琉璃”之说推向了巅峰。这也直接导致了南宋时代围绕“真假琉璃”展开的一场学术争论。

12、赞同颜师古的有朱翌,其《渏觉寮杂论》(渏yī古同漪)全盘引用了颜师古对《汉书》的批注。倾向于颜师古的有戴埴(zhi):“今用青色琉璃,皆销冶石汁,以众药灌而为之。始于元魏,月氏人商贩到京,能铸石为琉璃,采矿铸之。自此贱不复珍,非真物也。”(《鼠璞》)高似孙也是:“所谓琉璃者,谓其如玉也,若以石铸之,曾何足珍?”(《纬略》)

13、这时候,南宋出现了一位见识接近事实的人,这个人叫赵汝适,著有《诸蕃志》,其中云:“琉璃出大食国,烧炼之法与中国同。其法用铅、硝、石膏烧成。大食则添入南鹏砂,故滋润不烈,最耐寒暑,宿水不坏,以此贵于中国。”

14、而真正旗帜鲜明站出来正面挑战颜师古的人是程大昌。

15、程大昌(1123-1195),字泰之,本籍徽州休宁,后迁浙江湖州,是南宋时期著名学者,徽学之代表人物。平生笃学,长于考订名物典故,在文学、史学、地理学、易学、经学、语言学等领域皆有相关作品传世。著有《禹贡论》、《诗论》、《易原》、《雍录》、《易老通言》、《考古编》、《演繁露》、《北边备对》等。所著《演繁露·卷三》有琉璃一篇:

16、……按流离,今书附玉旁,为“琉璃”字,师古之记流离是矣,而未得其详。《穆天子传》曰:“天子东征,有采石之山,凡好石之器于是出。天子升山取采石焉,使民铸以成器于采石山之上”。注云:“采石,文采之石也”。则铸石为器,古有之矣。颜氏谓“自然之物”,恐不详也。《北史·大月氏传》:“魏太武时,月氏人商贩京师,自云能铸石为五色琉璃。于是采矿山中,即京师铸之。既成,光泽美于西方来者。自是中国琉璃始贱”。用此言推之,则虽西域琉璃,亦用石铸,无自然生成者。若果出于生成,则月氏之贾从何人而受此铸法也?兼外国奇产,中国未始无之,独不闻所谓真琉璃也。东坡作《药玉盏》诗曰:“熔铅煮白石,作玉真自欺”。东坡谓“煮”,即《穆传》之所谓“铸”,颜氏之谓“销冶”者也。然中国所铸,有与西域异者,铸之中国,则色甚光鲜而质则轻脆,沃以热酒,随手破裂。至其来自海舶者,制差钝朴,而色亦微暗,其可异者,虽百沸汤注之,与瓷、银无异,了不损动,是名“番琉璃”也。番琉璃之异于中国流离,其别盖如此,而未尝闻有以石琢之者也。如阶石之类,古谓之珉,又谓之碔砆。至瑛、璁、琇、玫,皆石之似玉者,使此一种石而入用,自附名于玉,不为流离矣。故知师古之言为未审也。

17、程大昌的论点不可谓不真知灼见,但在整个南宋时代仍孤掌难鸣。果然,宋元时期史学家胡三省撰写了《资治通鉴音注》,其中的观点明显为颜师古翻案。注了。《资治通鉴·唐纪》的《代宗》条下有这样一段记载:“上(指唐代宗)因言:……(路)嗣恭初平岭南,献琉璃盘径九寸,朕以为至宝。及破(元)载家,得嗣恭所遗琉璃盘径尺。”胡三省为了对“琉璃盘”进行必要的考证,在这段文字之下加了一条长长的注,注中主要是引用了程大昌《演繁露·琉璃》中的几乎全部内容,并在注文结尾处加上了自己的观点:“余谓路嗣恭所献者,盖师古所谓大秦琉璃,自然之物。否则,代宗何以谓之至宝哉?程大昌考之不详耳!”胡三省这一句话,把人们对琉璃本质的认识又扳回到从前。

18、所以到了明清两代,“真假琉璃”之说仍在争论不休。明末钱塘人田艺衡在《留青日札》《琉璃》条下引用的是颜氏的《汉书》注,是“真假琉璃”之说的拥戴者。明万历进士、吏部左侍郎顾起元《客座赘语·说略》谈到琉璃时说:“玻璃,一作颇梨,一作玻璃,西国宝,千年冰所化,故日冰玉。今有外国所市玻璃杯、镜,乃烧成者。又有五色小瓶,值极高,其质俱自销冶所成,非所谓冰玉也,恐别是一种耳。”明代著名的文学家、书画家陈继儒《珍珠船》卷三:“颇梨,千岁冰所化,玛瑙鬼血所化。”

19、说到这里,连张维用先生也有些愤愤不平了,他惋惜如此多的文人士大夫不作深入考察,在象牙塔里人云亦云,致使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概念千百年来争论不出一个子丑寅卯。但是,这个时期可以被理解为黎明前最黑暗的时期。

20、最终驱散黎明前黑暗的是清代颜神镇人孙廷铨,这位博山人推崇的三部尚书、内秘书院大学士,不仅是一位学者,更重要的是一位工艺史学家,琉璃世家的出身,使他对琉璃的阐述达到前人所未及的高度。《颜山杂记·琉璃》不仅准确定义了琉璃的性质,还详尽介绍了原料、制作工艺、品种等等,成为中国古代有关琉璃工艺的唯一专著。《琉璃》中不乏对颜师古、胡三省“真假琉璃”言论的引述,但只字未置藏丕,并非孙廷铨赞同此说,也不是有意不与相左,恰恰相反,正是孙廷铨老谋智慧的处理,对琉璃的定义开天辟地,就往那里一放,“真假琉璃”之说不攻自破,这是一种莫大的文化自信。

21、现在,到了回答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的时候了。琉璃何以成为孙廷铨眼中的“无用器”?琉璃又何以“其用弥寡,其行弥远”?

22、三千年的中国琉璃制造史,始终与天然玉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不论是道士炼丹,还是业陶、制造青铜器时偶然所得,古代琉璃都是稀缺之物,越稀缺越珍贵,遂为皇家贵胄所专宠,不准民间拥有。西周时期琉璃珠与玛瑙、松石等作为贵族头部、颈部的饰物,战国到西汉,除了琉璃珠外,出现了琉璃璧和剑饰,也都是审美装饰之物。西汉之后大量输入外国琉璃,其中彩色屏片用于帝王之家的窗扉、屏风,这些做法一直沿袭到魏晋隋唐,琉璃器中的杯盘碗盏多是用于陈设,用于实用的仅是“琉璃钗钏”,显然,这些东西与民间百姓是没有关系的,金代统治者曾下令“庶人不得以琉璃为器”。从《元史·百官志》得知,元朝宫廷专门设置了“瓘玉局”,监制玻璃器烧制,故而瓘玉局制造的玻璃称为瓘玉。说明中国元代的玻璃制造业达到了相当规模,由中央集权统一控制和生产。专享使用玻璃器皿,仍是贵族统治阶层的特权和财富象征。直到明代,宫廷还是设有“内官监”——许多宫廷工场的管理机构,宫中“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凡国家营建之事董其役,御前所用铜锡木铁之器日取给焉……外厂甚多,各有提督、掌厂等官。”在这些工场中服役为皇家进行各种生产的“人匠”,一种以囚犯充任,如营建宫殿等役;一种称“供役工匠”。在明代,人以籍分,除民籍之外,尚有官籍、军籍、医籍、匠籍、驿籍、灶籍等世袭的户籍。“供役工匠”都必须是在内官监“落籍”,取得“匠籍”身份的人才能充任。供役工匠分两种:长期或终身在宫廷工场中服役的叫“住坐匠”,一般都集中在京城,由内官监直接管理;另一种是定期轮换或分散在外地服役的叫“轮班匠”。由于轮班匠的微调和管理都要经过各地方政府,内监插手多不便,故后来将轮班匠划归工部管辖。博山琉璃行业中,最初加入匠籍成为供役工匠的便是孙廷铨家族。“炉座者,余家自洪武垛籍,所领内官监青帘世业也。惟国家营建郊坛飨殿,则执治其棂扉帘幌之事……隶籍内廷,班匠事焉。故世执之也。”(《颜山杂记·二卷》)自洪武之后,孙氏家族作为在籍的宫廷匠役,管理着博山琉璃工匠中一部分入了匠籍的轮班匠,为明宫廷提供琉璃贡品长远二百七十余年。此时,除了青帘,当时颜神镇的琉璃制品已有“珠穿灯、屏、棋局、帐钩、枕顶类”(见明嘉靖《青州府志》),其中不少已是以“土人”为消费对象。

23、也许是“真假琉璃”之说作祟,琉璃自古蒙着一层神秘面纱,虽不断有精美地下墓葬出土琉璃器,但今人看到的古代大型琉璃窑炉遗址,仅有博山大街这一个。对于一个古琉璃文明同样伟大的中国来说,似乎说明了什么。到了明清两代,琉璃制造有了长足的发展,琉璃器逐渐为老百姓所使用,但也仅限于轻奢消费,实用型琉璃制品并不丰富。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相比陶器、煤炭,琉璃可不就是“无用器”?因“无用”而稀缺,而光润可鉴,见者爱不释手,是故“其行弥远”,不在万里之下。愈是“其行弥远”,愈是“无用”,引发出“择术之必慎,择业之必精”之感慨,足见孙廷铨先生的经世实学精神以及对琉璃的复杂情感。

24、诚如斯言,研究中国古代玻璃史,最好的方法就是深入细致的地考察我国传统琉璃生产的整个过程,如果只是在故纸堆上翻来翻去,只有打不完的“嘴官司”,是找不到出路的。话已至此,还是以张维用先生那句名言来做结尾,煞地:“啥叫琉璃?琉璃就是玻璃!”因仿玉而生而活,却和美玉没有一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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