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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男,1955年12月生,重庆巴县曾家镇(今沙坪坝区曾家镇)人。
文强是“肉霸”王天伦、文强弟媳谢才萍、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以及云梦阁俱乐部老板马当等人的保护伞。
文强父母在镇上一家综合商店工作,当时每人月工资18元,却生养了5儿2女。文强排行老三,在男孩中排行老二,为此人称“文二哥”。
文万琴,女,文家大姐,1951年生。文万琴介绍说,她2002年已从中国农科院柑橘研究所(位于重庆北碚区)退休;二弟现在部队任职;四弟夫妻都是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民警;五妹曾是国企职工,但在国企改革中首批下岗,目前在外打工。六弟是“重庆赌王”谢才萍的丈夫,谢案发后他亦受牵连,目前正在劳教。七弟早年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场上,自己要好的3个战友牺牲,他因此受到刺激而精神失常,多年来一直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1971年7月,文强初中毕业,次年1月作为知识青年下放农村长达5年。
1976年,高中毕业的陈明亮,子承父业进入重庆长江仪表厂工作。
陈明亮,男,1957年生,重庆渝中区人,渝中区人大代表,高中文化,家中四兄妹,他排行老三。
陈明亮拥有亿万身家,平时喜好收藏,尤好东汉陶马、元青花瓷、清代釉里红等高档古董。号称重庆“第二政府”。
陈先后为捐资助学、抗洪救灾和修建人民广场等捐助八万余元,特别是承诺对渝中区50户孤寡老人和下岗职工每人每月100元的捐助,五年共30万元,现已全部兑现到位。
陈明亮驾驶的是一辆价值500万元的宾利雅致(车牌号渝AX0005),旁边是陈妻左保书的一辆黄色顶级跑车兰博基尼(车牌号渝A57777),价值300万元。包括一款价值37万元的VERTU世界限量版黄金手机和他送给妻子左保书的价值200万元的5克拉顶级钻石。
陈明亮还沉迷于文物的收藏、盗卖。在警方从陈明亮处缴获的大量文物、玉器及翡翠瓶中,两把价格无法估量的青铜剑让许多参观者惊叹。警方人士透露,这样的文物属于陈明亮团伙非法偷掘古墓和盗贩文物而来。同时,陈明亮一伙还投其所好,通过送古董贿赂政府官员,建立保护伞。
1977年底,文强考取四川省公安学校(现四川警察学院)。
80年代初,文强与在当知青时认识的同学周晓亚(后判刑8年)结婚。
周晓亚,女,1953年12月生,初中文化,重庆市天燃气公司协会退休职工。
80年代初,周晓亚与周红梅相识,文强儿子两三岁时认周红梅当了干妈。
八十年代初,税务系统要在系统内干部子女中招考新干部,报考必须要高中毕业生。当时竞争激烈,但谢才萍还是考上了。巴南区国税局一干部称,谢一直在原巴县铜罐驿税务所工作,之后才调到主城区。
谢才萍,女,外号“谢姐”,身高约1.6米,文强的弟媳(丈夫文斌)。
1980年,文强毕业分配到巴县公安局(今巴南区公安分局)秘书股,从此投身警界。经过几年努力升到了科级干部。
1981年,陈明亮办了停薪留职,开始下海,那段时间,陈明亮开过餐馆,卖过服装,倒过香烟,之后南下深圳。
1982年,凭借在全国严打斗争中的表现,文强进入了张文彬(时任巴县县委书记)的视野,此后一路高升。
1982年,马当因投机倒把被治安拘留7日。
马当,男,1954年7月14日生,汉族,四川重庆渝中人,群众,大学文化。
1983年,陈明亮出任50中校办厂厂长,两年后承包校办厂。
1985年,文强出任巴县县委副书记。
重庆官员流动有个重要传统,即主城区的官员大多从周围区县选拔。而巴县是距离主城区最近、经济实力最大的一个县。因此,巴县的官员上调,一般都出任重要岗位。
1985年,马当因投机倒把罪被刑事拘留,后免予刑事处罚。
1985年,陈明亮回到重庆,与妻子左保书一起,做起了电线、电缆生意。
1987年,文强亲自上阵,指挥和调动数百名民警,跨云贵川三省追捕逃犯,破获巴县一起大案。
1988年,西南航空“1·18”空难发生,客机在巴县金凤乡坠毁,机上108人全部罹难。文强带队参与救援。
1989年,陈明亮在文强的帮助下成立了重庆第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娱乐场所。
1990年,陈明亮夫妻创办了江州仪器仪表公司。
90年代,马当在重庆朝天门组建了大正商场,但大部分资金是贷款得来,盈余不多。后来,马当贷款3亿元接手重庆大世界酒店,该酒店本是由港商建设,但港商撤资给了马当机会。随后,马当便组建了大正集团10多个全资企业。
1992年,陈明亮进军房地产行业。
1992年9月,文强从巴县公安局调到重庆市公安局任副局长。受阻于重庆本地官员不能任正职的障碍,他在副局长的位置上呆了16年。
从1992年开始,文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文万琴(文强大姐)说:“父母先后在1993年、1995年去世。之后人心就散了,兄妹聚会很少,只有每年春节团圆一次,平时都各忙各的。”
1993年,陈明亮全资收构了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涉及仪器仪表、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等领域,后来更涉及古玩和娱乐业,一度被评为重庆“渝中区民营企业50强”之一。
1994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江北区杀掉王礼明,抢走6000块钱作下第一个案子时,文强就是专案组组长。
文强指挥侦破的重大案件,多次被公安部记一等功,如1992年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窃案,2000年的重庆抢劫运钞车案,2000年的张君案等。
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5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1万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5.65万元,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1996年至1997年,文强为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重庆市江北区华音大厦外墙装饰工程、渝中区兴利大厦外墙装饰工程、重庆金盾护运中心办公培训楼等项目,为周红梅(判刑8年)请托的张继超、陈锋、袁茂工作调动、安置等提供帮助,文强通过妻子周晓亚接受重庆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5%的股份,并以分红等名义多次收受周红梅等人所送的162.50万元。
周红梅开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做小本生意。在1996年之前,这个公司拿不到什么工程,但是认识文家后,她的机会来了。“周红梅到处说是我儿子的干妈,她做生意很多时候都要找文强帮忙。”周红梅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因此,除了不断给文家送钱以外,她后来又把装饰公司35%的股份作为干股送给了文家——此后,她以分红的名义,共给文家“上贡”了162.5万元。
文强在与周红梅长期交往中,多次利用职权为周红梅谋利,帮助周红梅的丈夫调动工作,接受周红梅请托,为袁某(周红梅堂弟的朋友)转业安置到公安机关、为陈某在公安机关内部调动工作、为周红梅承揽华音大厦、加州花园小学门窗工程、兴利大厦装修工程提供帮助。
周红梅的女儿罗某、侄女周某就是找到文强给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打招呼,被顺利录取。文强在法庭上称,她们2人的分数线都超过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分数线。两人3年警院毕业后,都被安排到重庆市沙坪坝公安分局当警察。
文万琴介绍说,文伽昊是文强独子,1981年生,高中毕业后曾留学加拿大,但因为英语不好,两个月后就回来了,失业在家。其后,文伽昊获得干妈周红梅所开设的重庆吉鑫装饰公司30%股份。文伽昊给警方的证言显示,他并未出资,是干股。
1996年,谢才萍调入税务系统工作,被安排在税务稽查分局担任一般税务稽查干部。10多年来,一直在此,从没挪窝。
1997年前后,张某给陈明亮家装修房子,预算花销48万,陈明亮先付了20万后,张某便开始施工。装修结束后,当张某拿着预算单去找陈明亮,讨要剩余的28万时,却被陈明亮一拳打倒在地。“他威胁我说,如果再讨要欠款,就把我弄死。”张某事后说。
1997年,重庆直辖后,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8年至2001年,岳宁承包了重庆南岸扬子江酒店内的热浪迪士高、美容厅,纠集张勇、李亚玲、高明等人在上述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张勇采用暴力威胁、打砸周边发廊等手段,为其卖淫活动扫除障碍,非法谋取经济利益,为商业利益扫除障碍。
岳宁,男,1968年生,在山城民间有“娱乐大亨”之称,其经营重庆万豪白宫会所等多个娱乐场所,处于重庆高端娱乐业霸主地位长达9年。岳宁号称“名车王子”,岳宁开的是400万元的奔驰。
1998年以来,岳宁先后纠集张勇、曾令伟、李亚玲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岳宁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勇、曾令伟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贾克鸿、石砂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岳宁所承包的扬子江酒店热浪迪士高和美容美发厅、万豪酒店白宫夜总会、大世界酒店白金台会所、万豪酒店侨力俱乐部等娱乐场所为依托,采用公司化的管理模式,通过设置执行总监、总经理、推广经理、保安主管等职位对组织成员逐层进行管理,通过规定各职位的职责和分工使成员之间形成较为明确的层级制约关系,其组织结构严密,组织成员比较固定。该组织还通过制定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对成员进行严格管理。
1998年至2009年,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岳宁团伙通过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积累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多次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寻求非法保护,使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得到查处,严重妨害了当地的社会管理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该组织还通过暴力、威胁解决纠纷,欺压群众,给一定范围内的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
1998年1月,谢岗(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向文强行贿1000元现金红包,当年被提拔为副科长,次年送钱后又被提为科长。
1998年1月至2007年2月,谢岗(判刑20年)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文强、周晓亚先后十次收受谢岗所送的人民币12.6万元。
1998年5月,重庆市公安局分给文强一套福利房,这套房总共办下来只花了5万多元。
1998年10月22日,大正房地产与大正商场分别出资50万与100万成立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实控人均是马当。
1999年,重庆步入“二王”时代。当时,“黑老大”王平、王渝男的地下赌场遍地开花,二人风光一时。陈明亮是王渝男从前的邻居,对“二王”羡慕不已。
1999年至2009年,张弢(判刑死缓)在担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2万余元。
1999年,罗燕在文强的家中托请文强为其丈夫赵小平涉嫌故意伤害罪逃避成都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提供帮助,送给文强10万元钱。
2000年,文强带队成功侦破重庆抢劫运钞车案和张君案,让其声名大振。
2000年9月19日晚,张君被重庆警方擒获。张君落入重庆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后,文强飞奔而上,一脚踏在张君脸上,然后拿出手机汇报。上级问在哪儿抓获?文强回答:“在我脚下!”在审理中,张君对文强说:“你有一天也会和我一样,只要你挡不住诱惑你也会走上我这条路”。
2000年10月25日晚,原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对璧山县白云湖度假村内的“百家乐”赌场展开查禁行动,警察王诵伦中弹身亡。该赌场乃是由当年闻名重庆的黑帮老大“二王”之一的王渝男(判处无期)开设,谢才萍(文强弟媳)也是这家赌场的股东之一。
文强和王平常在街边吃小面,并高调参加了王平女儿的生日宴会,合影照片被公布,文强因此被公安部叫去谈话,因破获张君案有功,逃过一劫。
2000年11月,文强被提任正厅局级侦查员。
2000年到2008年,文强先后15次收受5名“黑帮”老大所送钱款,总额达78万余元。其中,王小军送的最多,先后8次送了人民币32万余元,且多在春节和中秋节前后,文强到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唱歌时送出。
2000年至2009年,文强先后10次收受陈万清(四川万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共计119万余元,为陈万清侄女吴某某工作调动提供了帮助。
2000年2月至2008年2月,文强为赵利明(判刑17年半)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提供了帮助。为此文强和周晓亚先后11次收受赵利明所送的人民币27万元及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
2000年前后,房地产商人曾维才来到重庆搞项目,他通过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的厅长认识了文强,相熟后,他就开始经常接到文强有意无意的电话“问候”。
2001年,文强“无意”却又多次地向曾维才提起,自己的儿子文伽昊今年要去加拿大留学。曾维才心领神会,他把文强请到自己的楼盘渝北区的加州乐园吃饭,饭后把3万美元塞到文强的裤袋里,并赔笑说,“拿去给你儿子做学费”。文强反应自然,笑说一句“谢谢了”就上车离去。过了半年,文强又“无意”跟曾维才说起,自己想去看看在加拿大读书的儿子;有了经验的曾维才这次塞到他裤袋里的是2万美元。
2001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7次收受曾维才(地产商)共计146万余元,接受曾的请托,加大对郭应嘉案件的查办力度。
2001年,文强升为一级警监,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2001年,朱明国(判死缓)调任重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后又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共在重庆工作了5年时间。“朱明国来了一两年,就把文强提拔成为党委副书记。”孙占军说,重庆直辖以后,重庆市局局长进入市委常委,后来兼副市长,是副部级。副局长有若干个,常务副局长只有一个,是正厅级,同时是市局党委副书记,在市局是二把手。
2001年,岳宁开始承包经营了渝中区万豪酒店内的白宫夜总会,并采用公司化的管理模式,大肆实施组织卖淫等活动。这座号称“全市最奢华”、“小姐最漂亮”的夜总会,小姐仅陪客人喝酒,费用也至少要400元,一旦卖淫,价格在1200—2000元,甚至更多。据岳宁当庭交待,白宫夜总会的包房公主,一般是不卖淫的,她们只对极少数的“VIP”客户卖淫。岳宁承认,这些VIP客户主要就是个别官员或者重要人士。
白宫夜总会潘红、张殊等6名推广经理和白金台DJ部主管刘双、保安主管邓涛因参与组织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的时间短,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较轻,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不成立。
李亚玲、曾涛、王萍等19人在组织卖淫中,均系按照岳宁的安排和既定制度下各司其责,共同协助岳宁完成组织卖淫活动,并从组织卖淫中分享利益,其行为应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2001年至2009年6月,岳宁接手万豪白宫夜总会,组织了200多名“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并严格监管,落实对卖淫女的考勤制度、卖淫记录及确定卖淫费提成办法等。仅2008年12月及2009年1月、5月、6月,白宫夜总会就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2000余次,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2001年9月,陈明亮与当年仪表厂的师兄马当商议,各出资50%(共同出资500万)在重庆大世界酒店成立了“云梦阁”俱乐部。
马当以51%的股份控股大世界云梦阁夜总会,并亲自掌管财务;陈明亮负责该夜总会的经营管理。陈明亮、雷德明、黎忠明、曾学建、周明、沈亮、江捷等人,每月在马当的主持下按股分红。陈明亮又先后安排黄全德、魏玉滨、张涛、周海燕、蒋冬、杨惠、何云、李伟等人对该夜总会进行具体的分工管理。
雷德明负责讨债;周勇负责贩毒……经理之下,又设了4个“公关经理”,也就是从事卖淫的“妈咪”,她们每个人都管理着10名以上的坐台小姐,从事卖淫活动。
周海燕,女,1968年生,汉族,开县人,大学文化。
陈明亮为笼络其组织骨干成员,将所占50%股份拆分给雷德明(分得20%)、沈亮(分得10%)及周明,随后,他们频频采用拆分“云梦阁”股份利益拉拢等手段,纠集、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以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领导者,周勇(大)、李家斌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陈晓兵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成形。
雷德明,绰号“幺鸡”,男,1964年生,汉族,江北人,群众,初中文化。1981年因打架斗殴被少管2年;于1988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12年,减刑后于1996年释放;于1998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刑4年,后被保外就医释放。
陈明亮团伙的活动据点“云梦阁夜总会”的一个“妈咪”跳槽,该团伙立即对其实施报复,砸了其所在的场子。为争地盘,该团伙成员先后在大渡口、九龙坡、渝中、渝北等地制造故意杀人案两起(杀死两人)、故意伤害案件两起(致重伤两人、轻伤一人)。
2001年9月至2008年2月期间,陈明亮以“云梦阁”俱乐部招聘“总经理”、“部门经理”等方式,先后网罗黄全德、魏玉滨等人,组织卖淫女在“云梦阁”大肆进行卖淫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达2600余万元。
2001年9月至2008年2月,“云梦阁”经营期间,长年有三四十名至一百余名妇女在此从事卖淫活动,上交管理费3万元至7万元不等,在7年时间里累计获取非法收入共计2600余万元。与此同时,马当团伙还在“云梦阁”中从事贩毒、运毒、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行为。同时,马当团伙还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尤其是重庆当地老板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事后还采取威胁、滋扰手段对参赌老板追收赌债,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插手民事等纠纷。
马当(被判无期)与陈明亮成立云梦阁后,通过云梦阁的组织卖淫活动,使组织的成员连续、稳定地获取大量非法收入,对组织的生存、发展打下了基础。马当负责云梦阁的财务管理,通过向较高层级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为组织寻求保护,使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对组织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对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马当参与组织卖淫,情节特别严重,但未参与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
陈明亮团伙还以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并通过强索债务和插手纠纷,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发放消费卡、送红包等利诱、贿赂方式,拉拢腐蚀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文强和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在内的一批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组织寻求庇护,同时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干预竞拍等经济活动,挑战法律和政府的权威。
由于黑白通吃混得开摆得平,陈明亮团伙一度自称“江湖110”和“第二政府”。
2002年5月,大正商场与大正房地产将持股分别转让予马当与王宣,两人分别持有公司51%,和49%的股份。
2002年5月4日凌晨,陈明亮团伙成员黎忠明伙同明德伟、郑继全(另案服刑)、单单、卡子、王瑞红(三人在逃)携带刀、枪等凶器在渝中区彩虹酒廊消费,后与王旗等人因“操社会”的事发生口角在该酒廊将王旗杀死。
2002年6月,重庆武隆县仙女山镇成立;2004年底,仙女山镇建制扩大,武隆县招商引资,仙女山别墅群项目成立。文强的“双子别墅”就在仙女山镇香樟路上。该别墅号称占地20亩,价值3000万元。案发后,专案组在双子别墅的水塘淤泥里捞起用油纸包裹的2000万元现金,此别墅内的“福兮祸兮”碑(此碑据称重达1吨,其来历可以上溯到公元222年,刘备被陆逊火烧连营之时)也被拉到重庆市公安局一楼内展出。
2003年,文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一直分管刑事侦查工作。
2003年,在万豪酒店大堂,经钟进介绍,岳宁(涉黑头目)认识了文强。此后,岳宁先后三次送给文强2万元人民币,18万港币和0.5万美元。
2003年,文强接受陈武林请托,为耿荣一安排工作,先后两次接受陈武林所送的人民币15万元。
2003年,文强为黄代强(后判刑20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副队长提供了帮助。
2003年,干警李大江向文强送出1万元后,当年即获提拔。
2003年至2005年,文强每一年会和曾维(地产商)“唠家常”,分别是他前往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地出差,曾维为此送了他7万美元和10万港币。
为使旗下娱乐场所违法犯罪活动不被查处,岳宁还22次向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据岳宁交待,2003年以来,岳宁不断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队长陈涛行贿。三人均为其做“保护伞”,使白宫夜总会的卖淫活动不被查处。
2003年,在万豪酒店大堂,经钟进介绍,岳宁认识了文强。此后,岳宁先后三次送给文强2万元人民币,18万港币和0.5万美元。一年后的六七月份,文强到豪城唱歌,被员工认出,告知老板王小军,王小军便把文强叫到员工通道,拿出2万元并对文强说:“初次见面,是个意思。”文强说“好”就接过去了。
2003年底至2008年,岳宁前后4次送给文强人民币2万元、5000美金、18万港币及皇家礼炮洋酒一瓶。
2003年1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六次收受李大江所送的人民币4.9万元。
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文强先后两次收受陈武林共计15万元,为耿某某入职公安机关提供帮助。
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文强先后两次收受周奇金(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美元共计31万元,为收购、退还土地提供帮助。
2003年至2005年,文强为李大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处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反扒总队总队长提供了帮助。
2003年至2008年,文强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
2004年,王小军、雷德明等人在重庆渝中区海逸酒店开设豪城夜总会。
陈明亮、雷德明、江捷、黎忠明、曾学建、周明人,长期进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及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陈晓容、黄冬梅、邓毅、罗璇、赵中海、许可、李雷、郑伟、唐勇、夏令、汤炳、李红明、唐显骏、李小华、胡维等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重庆市打黑成果展信息称,谢长期包养16个年轻男子供自己玩乐。
2004年起,文强妻子周晓亚陆续将大量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分批交给弟弟周泽新保管。文强案发后,周泽新又将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的巨额赃款藏到朋友的屋顶蓄水池中。
2004年,大足石门山摩崖造像两尊石刻佛头被盗,警方接到报警后立案侦查。只是案子至今未破,佛头自此失去踪迹。2009年8月,专案组人员在文强别墅里“找到”了一尊失踪逾5年的佛头。
2004年至2009年,文强为陈万清请托的吴小洪、叶亨奎、冉从俭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陈万清等人所送的77万元、10万美元和1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69.01余万元。
2004年至2007年,文强先后八次接受王小军(涉黑头目)所送的人民币24万元、8万港币(折合人民币8.315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2.3152万元。文强明知王小军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多次收受王小军钱财,放纵王小军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至2008年,文强先后三次收受岳宁(涉黑头目)所送的人民币2万元、16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6.2万元)、0.5万美元(折和人民币4.1384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2.3384万元。文强明知岳宁以白宫夜总会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等犯罪活动,得知陈涛对该夜总会进行检查后,通知陈涛到该夜总会向岳宁等人敬酒,暗示陈涛不再进行检查。
2004年至2009年,岳宁6次贿赂彭长健,送其人民币9万多元、5000美金、10万港币及价值8000元的高尔夫练习卡一张。
2004年至2009年,李寒彬(被判刑16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具体负责该市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时,明知王小军等人为涉嫌黑恶组织犯罪人员,仍然多次收受其现金26万余元及烟酒等财物。
“黑老大”王小军在证词中说,为了生意好做,必须要结识文强这样的人,才能胜过同行,“社会上的人都称文强为"教父",他们喜欢拉帮结派,每个人都称霸一方,那时对公安的印象很不好,总觉得如果出个什么事情,花点钱肯定能摆平。”
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十次收受黄代强所送的人民币8.3万元及OMEGA牌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
2004年1月至2009年1月,文强、周晓亚先后六次收受汪道寿所送的人民币14.5万元及石佛头一个,价值人民币1万元。
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九次接受陈涛(后判刑19年半)所送的人民币46.5万元。
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五次收受徐强(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判刑12年)所送的人民币37万元。
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王小军先后纠集宋雁月、颜建等人,通过其经营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大肆组织数百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收入人民币5900万余元。同时王小军纠集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为王小军及其组织的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暴力支持,逐渐形成了以王小军为组织、领导者,颜建、程强等人为骨干,翁光兰、屈维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王小军,男,1970年生,重庆九龙坡人,群众,初中文化。198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4年,1990年10月释放。
王小军在重庆“赌球界”颇有名气,在其开的球庄几乎什么球都赌,检方称仅此一项就为王小军带来千万收入。
2004年六七月份,文强到豪城唱歌,被员工认出,告知老板王小军(涉黑头目),王小军便把文强叫到员工通道,拿出2万元并对文强说:“初次见面,是个意思。”文强说“好”就接过去了。
2005年至2008年,文强为罗力晋升为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提供帮助,先后四次接受罗力所送的人民币40万元。
2005年,文强出资10万,和他的兄弟姐妹将老家的房子重新修建,他分得顶楼全部和一楼一间门面(第九套房产),总面积200多平方米。
2005年以来,龚刚模、樊奇杭组织采取发放高利贷、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娱乐场所等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先后向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高利放贷1.64亿元,获取高额利息近4400万元,在多家大型酒店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上百万元,并贩卖冰毒10公斤进行谋利。
“黑老大”龚刚模说,他只见过文强一面,“不和这样的人搞好关系,人家说你混得不好,吃不开。不过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样的人,觉得他非常讨厌。”
2005年起,张弢明知岳宁(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判刑死缓)经营的“白宫”夜总会等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组织,仍长期到“白宫”夜总会娱乐、赌博并入股经营,又通过岳宁对外发放高利贷,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至2009年,岳宁前后12次向陈涛(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队长)行贿,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2000美金。
“2005年前,白宫夜总会的经营状况不好,每个月只有100万左右。”岳宁表示,2005年,他将夜总会重新装修升级,并增加了包房数,随后,夜总会的生意开始火红起来。“从2006年开始,每年中有6、7个月的月营业额能超过200万元。”岳宁说,这两百万只是酒水收入,并没有包括小姐卖淫所得。
2005年至2009年间,王小军先后行贿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89万余元,以求得彭长健对其开设的“豪诚”夜总会的关照。
王小军曾出庭供述称,为了生意好做,他必须讨好文强,而文强也经常和原重庆警界高层的陈涛、黄代强来豪诚夜总会喝酒唱歌。
2005年,谢才萍迟到早退现象突出。她当时给局长编了条理由,说丈夫没工作,又一直在花钱戒毒。女儿在北京读艺术学校,开销很大。没办法,才在两路口体育馆背后开了个火锅馆,家事把她拴住了,所以才迟到早退。据悉,谢才萍有个20多岁的女儿,长得很漂亮,是个演员,毕业于北京某艺术院校。
2005年,陈明亮斥资1.4亿元在人民广场打造了面积3万多平方米的重庆泰古三峡古玩城,目前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成为重庆最大的古玩投资商。
2005年,陈明亮更是拿下了重庆江北区黄金地段——红旗河沟转盘东南角的一块土地,建造了“世纪英皇”项目。该建筑有50多层,顶层设有直升机停机坪,均价为每平方米9500元。
2005年,贺伦江与王兴强打牌赌博,欠9700万元,贺找到陈明亮帮忙出面解决,后来陈明亮安排雷德明、李家斌、肖鸿飞、江捷、黎中明等人去摆平此事,后上述人员去找王兴强“协调”,黎中明带几个小弟占场子,后贺给王兴强2000万元了事。并给雷德明等人1500万元。陈明亮没有分钱,李家斌、肖鸿飞、江捷、黎中明(双份)各分得250万元。
2005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将金额21亿元的不良债权以4300万元打包处置给重庆万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贯财务公司的关联公司),不到不良资产2.1%的价格引起了重庆有关部门和相关国有企业的不满,甚至直接指责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龚刚模勾结。然而龚刚模依然顺利完成了这次交易,而且在随后的一系列资产处置中,龚刚模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2005年春节前后,尚未与岳宁结识的陈涛,曾带队到王小军的白宫检查。没过几天,出差回来的文强到岳宁的俱乐部唱歌,听说此事,便把陈涛叫到白宫,介绍两人认识,还让陈涛给岳宁敬酒。他让陈涛管好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的主业,这里出了事情轮不到他。唱歌快结束的时候,岳宁把文强拉到包房的角落,将一个装有5000美元的信封送给他,并对他说,快过年了,拜个年,文强接过后放在包里。此后,陈涛再没带队到岳宁的白宫进行检查。
龚刚模牵涉进轰动一时的重庆“奥妮土地拍卖案”中,在这起拍卖中他与法院相关官员勾结,导致该地块低价拍卖,龚刚模被相关部门指控使用黑恶手段操控了此次拍卖。
2005年4月,龚刚模与陈坤志出资100万注册成立万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龚刚模为公司法人和大股东。成立当月,陈坤志便向广海公司负责人吴学权借出1000万元的高利贷,月利息为10%-15%,为保证其高额收益。陈坤志强行要求吴将其变成广海公司持股51%的大股东。
陈坤志,男,1966年7月19日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并参加工作,先后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杨家坪派出所和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任民警,1989年12月5日因受贿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990年3月29日受行政开除留用查看处分,1995年12月21日因殴打他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之后辞职离开公安机关。
2005年6月16日,奥妮公司、中粮鹏利重庆置业公司(下称中粮公司,中国粮油进口集团公司的一家下属企业)以及广海公司决定合作拍卖一块大约68亩的名为“三工场”土地;按照合同约定,奥妮公司、广海公司包干9000万元协助中粮公司拍到“三工厂”。
2005年8月21日,吴学权因无法支付每月100多万的高息,陈坤志将吴学权拘禁在皇冠东和酒店。陈坤志得知吴学权和中粮公司的合作项目后,即勒令吴学权通知广海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德海赶至酒店,交出了广海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
8月31日,陈坤志撇开吴学权,代表广海公司,采取威胁与利诱手段与中粮公司和奥妮公司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协助中粮公司竞拍成功,然后收取3145万的费用,约定此款用于化妆品厂职工安置及交纳各种规费。但是从后来中粮公司先期付给陈坤志的1740万元的走向来看,实际上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的方面。
中粮公司负责人黄亚虎虽明知吴学权被拘禁及不能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仍然开始了和陈坤志的全面合作。
中粮公司在与陈坤志全面合作的当天,又与富国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金额为580万的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由富国所负责让中粮公司进入司法拍卖程序,580万的律师费由中粮公司付给广海公司和奥妮公司的费用中扣除。这份代理合同的玄机在于富国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陶益芬。其哥哥正是“三工场”持有者——重庆化妆品厂厂长兼法人代表陶益禄。富国律师事务所同时也是重庆化妆品厂的代理人。在陶益禄上台后,单方终止了此前的律师事务所合同,转而与其胞妹所在的国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关系。
为了让富国律师事务所协助中粮公司竞拍成功,陈坤志和中粮公司黄亚虎又拟了一份拟请该所出面协调化妆品厂和重庆市高级法院工作的“备忘录”。
9月4日,吴学权彻底退出其与中粮、奥妮公司的合作项目,由陈坤志全面接手后,才被放走。
2006年3月,“三工场”进入司法拍卖阶段,重庆市高级法院委托重庆辉煌拍卖公司(下称辉煌公司)负责组织拍卖工作。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保证无人与中粮公司竞拍,辉煌拍卖公司以超过报名时间为由拒绝另一家重庆金洲物业公司(下称金洲公司)履行报名手续。
4月14日,辉煌拍卖公司的拍卖师报出3670万元的底价并加价100万元时,现场仅有的两个买家6号中粮鹏利和7号万贯财务都无动于衷。拍卖师开始降低加价,从80万元一路降到10万元,7号终于举牌。轮番举了四次后,6号中粮公司如愿以3710万元的价格拍到化妆品厂的“三工场”。
“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相互勾结,采用贿赂、非法拘禁等手段,让一宗实际价值一两亿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而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拿到的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项锡文说。张弢和乌小青(于2009年11月28日用裤腰绳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内监门处上吊身亡)当时就是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
2007年1月18日《重庆时报》34版刊登的信息称:“三工场”土地以标价1.3784亿元价格出让,高出2006年4月14日拍卖成交价1.0074亿元,扣除综合土地出让金,至少超出上述拍卖成交价7000万元。
万贯财务”已于2008年11月被重庆市工商局吊销,原因是“两年多没有履行过年检职责”。
关于张君 文强,09年重庆扫黑风暴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